全面开展勘察设计优秀技术成果展示交流和认定办法修订工作的通知
浙设协〔2026〕24号
全面开展勘察设计优秀技术成果展示交流
和认定办法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年度工作安排,为更好地适应当前协会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优秀技术成果展示交流和认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征求意见和修订工作
协会近期将全面开展勘察设计优秀技术成果展示交流和认定办法的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听取各会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同时,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同行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照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中设协”)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扎实推进认定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规定符合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实际。
二、关于勘察设计优秀技术成果推荐工作的安排
根据中设协《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2025〕31号),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自2025年起已调整为每三年评选一次。目前,我省正在同步推进现有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决定暂缓今年勘察设计优秀技术成果的推荐工作。后续推荐工作安排将待协会认定办法修订完善后另行通知。
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协会做好认定办法的征求意见和修订工作,共同推动协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特此通知。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