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4家会员单位按自动退会处理的决定
浙设协[2018]7号
关于对4家会员单位按自动退会处理的决定
根据《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章程》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办理有关手续。会员无故二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履行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协会会员管理,维护会员利益,更好地为会员做好服务,加强行业队伍的组织建设,经研究,对下列连续二年未按规定缴纳会费的3家会员单位和书面通知本协会要求退会的1家会员单位按自动退会处理。名单如下:
两年未交会费单位
1、杭州同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龙驰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3、嘉兴市经建建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书面要求退会单位
1、龙游绘辰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