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三十周年系列推举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三十周年系列推举活动的通知
浙设协[2020]34号
各市勘察设计协、省协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2020年是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为展示协会成立三十年来会员单位取得的成绩,交流企业发展经验,增强协会凝聚力,经省协会研究决定,面向会员单位开展优秀单位和优秀企业家等推举活动,以进一步激励广大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为实现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举项目
(一)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优秀勘察设计单位(简称“优秀勘察设计单位”);
(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优秀企业家(院长)(简称“优秀企业家”);
(三)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优秀协会/分支机构(简称“优秀协会”“优秀分支机构”);
(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优秀协会工作者(简称“优秀协会工作者”)。
二、推举对象
(一)优秀勘察设计单位推举对象为会员单位中具有行业代表性,且为行业和省协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勘察设计单位;
(二)优秀企业家推举对象为会员单位中具有较大行业影响力,且为行业和省协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
(三)优秀协会和优秀分支机构推举对象为设区市勘察设计行业同业协会和省协会分支机构;
(四)优秀协会工作者推举对象为省协会及省协会分支机构、设区市勘察设计行业同业协会以及会员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推举原则
(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接受会员监督;
(二)自愿参加并填报相应推举表和自荐表;
(三)不收取任何推举费用。
四、推举条件
(一)优秀勘察设计单位
改革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强,三十年来坚守创新发展理念,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奉献了众多优秀勘察设计项目,为行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综合实力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质量为本,诚信经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二)优秀企业家
现任或历任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或院长),政治素质好,领导力强,带领企业实现综合实力和经营业绩跨越式进步,具有勇于创新、敢于作为的榜样作用,无违纪和失信行为记录。
(三)优秀协会/分支机构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按照章程(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全面履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职责,在推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会员单位的拥护,具有凝心慧智、追梦筑梦的榜样作用;分支结构协助省协会做好各项活动,工作方法创新,按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取得很好的效果。
(四)优秀协会工作者
爱岗敬业,在协会工作起到表率作用,具有履职敬业、全心全意为行业服务的榜样作用;甘于奉献,无违纪和失信行为记录。
五、推举实施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秘书处领导本次推举活动的全面工作,设区市同业协会按省协会分配名额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各个推举项目的推举工作。
设区市同业协会应严格遵循推举原则,精心筹备和组织实施,与被推举项目、人员所在的单位密切联系,把好推举质量关,确保推举单位、人员符合相应的推举条件要求,并按时将推举资料报组委会办公室。
六、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30日前将汇总表和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协会。
七、联系方式
省协会网址:www.zjkcsj.cn
省协会联系电话:0571-85156807、85156809
附件:
1、推举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三十周年优秀勘察设计单位推举表
3、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三十周年优秀企业家(院长)推举表
4、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三十周年优秀协会自荐表
5、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三十周年优秀分支机构自荐表
6、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三十周年优秀协会工作者推举表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20年10月10日
下载:附件.doc